参考 『中華民國憲法に見る西蔵(チベット)』

  國民大會に西蔵から選出代表
  立法院に西蔵から委員の選出者
  監察に西蔵から八人

http://www.cca.gov.tw/law/html/1-1.html

http://72.14.235.104/search?q=cache:d5lqAPCgsc0J:www.cca.gov.tw/law/html/1-1.html+%E4%B8%AD%E8%8F%AF%E6%B0%91%E5%9C%8B%E6%86%B2%E6%B3%95%E3%80%80%E3%80%80%E8%A5%BF%E8%97%8F&hl=ja&ct=clnk&cd=3&gl=jp&lr=lang_zh-TW

 中 華 民 國 憲 法

  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國民大會通過
 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元旦國民政府公布
 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

  第一章 總 綱

   第四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,
       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,不得變更之。

  第三章 國民大會

   第二十六條 國民大會以左列代表組織之:
 
         三、西藏選出代表,其名額以法律定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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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http://society6.2ch.net/test/read.cgi/welfare/1207922684/
    障害者が暴行され全身にケガ【聖火リレー】
     4.〜9.